社会慈善

急救电话(24小时在线):0523-80120120
0523-88113120

预约咨询电话:
上午:07:30—11:30
下午:14:00—17:300523-88113101
0523-88113102

政策法规

所在位置:首页>社会慈善>  政策法规

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报销待遇
作者:    阅读次数:4600  发布时间:2017-01-06

    恶性肿瘤放化疗(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、骨髓纤维化)、重症尿毒症、需透析肾功能衰竭、颅内良性肿瘤等特殊病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400元,6万元以下的,报销比例为95%,有公务员补助的,再补5%;6万元以上的按大病救助标准报销。

版权所有 Copyright© 2019 红宝石9999hbs - 红宝石官方登录网站入口 苏ICP备05003846号 苏公网安备 32120402000299号